诺桑觉寺
Jane Austen
第1章
凡在凯瑟琳·莫兰幼年时见过她的人,都不会以为她生来就是做女主人公的。她的家境、父母的为人、自己的容貌和性情,样样都不合适。她父亲是个牧师,既不受人冷落,也不贫穷;虽然名叫理查德,却是个很受人敬重的人——而且从来不曾英俊过。他除了两份优厚的牧师俸禄,另有一笔可观的私产——而且丝毫没有把女儿锁起来的嗜好。她母亲明白务实,脾气很好,更难得的是,体质也好。凯瑟琳出生以前,她已经生了三个儿子;生这个女儿时,她并没有像人们可能预料的那样死去,反倒一直活着——活着又生了六个孩子——看着他们在自己身边长大,自己也始终十分康健。一家有十个孩子,只要该有的脑袋、胳膊和腿一样不缺,总要算是漂亮的一家;可是莫兰一家除此以外,几乎没有别的地方配得上“漂亮”二字,因为他们大多相貌平平,凯瑟琳也有许多年,相貌不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好。她身材瘦削,体态笨拙,皮肤蜡黄,没有血色,深色的头发平直地垂着,五官轮廓粗重——她的容貌便是如此;至于心性,她看来也一样不像做女主人公的材料。她喜欢男孩子的一切游戏,爱打板球,不但远胜于玩娃娃,也远胜于那些更合女主人公身份的童年乐趣,譬如照料睡鼠、喂金丝雀,或给玫瑰丛浇水。她确实不爱园艺;即使采花,也主要是为淘气取乐——至少大家是这样推想的,因为她总偏爱那些不许她采的花。她的爱好就是如此——她的本领也同样非凡。她什么都得有人教,才能学会、弄懂;有时教了也还是不会,因为她常常不专心,偶尔也很笨。她母亲花了三个月,不过才教会她背诵《乞丐的祈求》;到头来,她的大妹妹萨莉还背得比她好。这可不是说凯瑟琳总是笨——绝不是;寓言《野兔和众友》,她学得不比英格兰任何一个姑娘慢。她母亲想让她学音乐;凯瑟琳也认定自己会喜欢,因为她很爱在那架陈旧、备受冷落的小型羽管键琴上敲得叮叮咚咚;于是八岁那年便开始学了。学了一年,她实在受不了;莫兰太太又不肯硬逼没有天分或没有兴致的女儿练就一身才艺,便准她不学了。辞退音乐教师的那一天,是凯瑟琳一生中最快活的日子之一。她对绘画的兴趣也强不到哪里去;不过,只要能从母亲那里讨来一封信的封皮,或抓到别的零碎纸片,她也要尽其所能,画些房子和树木、母鸡和小鸡,画出来的模样全都十分相像。父亲教她写字、算账,母亲教她法语;她哪样都学得并不出色,两边的功课也都是能躲就躲。这是多么古怪、叫人摸不透的性格!——虽说十岁就有了这许多放荡的迹象,她却心地不坏,脾气也不坏,很少固执,几乎从不吵架,对小弟妹十分和善,只偶尔欺负他们一下;此外,她又吵又野,讨厌拘束,也讨厌讲究干净,天下最喜欢的,莫过于从屋后那片绿草坡上滚下去。
十岁的凯瑟琳·莫兰就是这样。到了十五岁,外貌开始有了起色:她开始卷头发,也开始向往舞会;气色好了,面庞添了丰润和红晕,五官也柔和起来,眼睛更有神采,身材也渐渐长开了。从前爱弄得一身脏,如今却爱起了漂亮衣裳,越是打扮得俏,也就越干净;如今,她还能有时听见父母说自己越长越好看,心里便很快活。“凯瑟琳已经长成个挺好看的姑娘了——今天差不多算得上漂亮了。”这样的话,她不时便能听见;听来多么悦耳!对于一个头十五年一直相貌平平的姑娘来说,能长得差不多算漂亮,便是一大收获;那份欢喜,打从摇篮里就是美人的姑娘永远也比不上。
莫兰太太是个很好的女人,盼着孩子们在各方面都不负期望;可她大半时间都忙于坐月子和教小孩子,年长的女儿们便免不了得自己照管自己。凯瑟琳天生没有一点女主人公的气质,十四岁时宁愿打板球、棒球,骑马,在乡间四处跑,也不愿读书,原也不足为奇——至少是不愿读传授知识的书——因为只要从书里学不到什么有用的知识,只要通篇是故事,没有议论,她向来是不反对读书的。不过,十五岁到十七岁这两年,她已在为当女主人公作准备;她读遍了女主人公们必读的那些作品,好把其中的名句记在心里。在女主人公们多有波折的一生中,每逢命运起落,这些话既大有用处,又能给人莫大的慰藉。
从蒲柏那里,她学会了谴责这样的人:
“四处摆出一副假作悲愁的模样。”
从格雷那里,她懂得:
“多少花儿生来吐艳,却无人看见,
芬芳白白散入荒野的空气。”
从汤姆森那里,她懂得:
……“这是何等愉快的事,
教幼嫩的思想怎样抽芽。”
从莎士比亚那里,她又获得了许多知识;其中便有:
……“轻如空气的琐事,
在嫉妒者眼里,都是确凿的凭据,
一如《圣经》的明文。”
她还懂得:
“那被我们踏在脚下的可怜甲虫,
肉身所受的痛楚,并不亚于
巨人临死时的痛楚。”
她还懂得,恋爱中的年轻女子,总是这样一副神情:
……“像墓碑上的‘忍耐’,
含笑面对‘悲哀’。”
在这些方面,她的长进已经很够了——在其他许多方面,她也进步得极好;她虽然不会写十四行诗,却总算肯去读了;虽然看来不可能在钢琴上弹一首自作的前奏曲,让满座宾客陶醉,听别人演奏却已不大感到厌倦。她最大的短处在画画上——她根本不懂怎么画——甚至没本事试着勾勒一幅情人的侧面像,好让人撞见她在画。在这一点上,她距真正女主人公的水准,实在差得可怜。眼下,她还不知道自己的本领如此贫乏,因为她还没有情人可画。她已经十七岁,却还不曾见过一个讨人喜欢、能够唤起她柔情的青年,不曾让谁动过真情;就连惹来的倾慕,也总是十分淡薄,十分短暂。这可真是怪事!不过,只要认真追究缘由,怪事通常也都说得通。附近一位勋爵也没有;不——连一位从男爵也没有。他们认识的人家,没有一家养育过偶然在自家门口发现的男孩——一个身世不明的青年也没有。她父亲没有受托监护的孩子,堂区的乡绅也没有儿女。
不过,一位年轻小姐若是注定要做女主人公,周围四十户人家再怎么不肯凑趣,也拦不住她。总得有件事发生,也总会有件事发生,把一位男主人公送到她面前。
艾伦先生拥有富勒顿一带的大部分地产;富勒顿是威尔特郡的一个村子,莫兰一家就住在那里。他身患痛风,遵医嘱要到巴斯调养——他的太太性情和善,很喜欢莫兰小姐,大概也明白,一个年轻小姐若在本村遇不上奇遇,就得出外去找,于是邀她随他们同去。莫兰先生和莫兰太太满口应允,凯瑟琳满心欢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