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城堡
L. M. Montgomery
第1章
要不是五月里某个早晨下了雨,瓦兰西·斯特林的整个人生就会全然不同。她原会跟家族里的其他人一道,去参加惠灵顿婶婶的订婚纪念野餐,特伦特医生也会去蒙特利尔。可那天偏偏下了雨,你且听听,这场雨给她带来了什么。
瓦兰西醒得很早,正是黎明前那段死气沉沉、毫无希望的时刻。她这一夜睡得不大好。一个人明天就满二十九岁,还没结婚,周围的人和亲族又认定,没结婚无非是因为没能找到男人,有时是会睡不好的。
迪尔伍德的人和斯特林家族早已认定,瓦兰西是个再也没指望嫁人的老姑娘。但瓦兰西自己始终没有完全舍弃心底那一点可怜而又羞于示人的希望,觉得浪漫的爱情终究还会来到她身边——一直不曾舍弃,直到这个下着雨的可怕早晨,她醒来,意识到自己已经二十九岁,却从没受过任何男人的追求。
是啊,刺痛她的,正是这一点。瓦兰西倒不怎么在意当老姑娘。毕竟,她想,当老姑娘总不至于比嫁给惠灵顿叔叔、本杰明叔叔,甚至赫伯特叔叔那样的人更可怕。让她难过的是,她连一次嫁人的机会都不曾有过。从没有哪个男人想要她。
她独自躺在微微泛灰的昏暗中,眼里涌出了泪水。她不敢任由自己痛痛快快地哭,有两个缘故。她怕哭泣会再次引发心口那种疼痛。上床以后,她才发过一阵,比以往哪一次都重些。她还怕妈妈吃早饭时看见她的红眼睛,就会追着她细细盘问缘由,像蚊子似的缠个没完。
“假如,”瓦兰西想着,惨然咧嘴一笑,“我直截了当地说出实话:‘我哭,是因为我嫁不出去。’妈妈该有多惊骇——可她明明天天都为有个老姑娘女儿觉得丢脸。”
不过,门面当然还是得撑着。“这可不成,”瓦兰西仿佛听见妈妈那一本正经、不容置辩的声音在断言,“一个姑娘家想着男人,可不庄重。”
想到妈妈会有的那副表情,瓦兰西笑了——她是有幽默感的,只是族里谁也没察觉。说起来,瓦兰西身上不为人知的事还多着呢。但她的笑意只浮在表面,没过多久,她又蜷在那里,小小的身子无助地缩成一团,听着屋外倾盆而下的雨声,满心厌恶,近乎作呕,眼看那冷酷无情的晨光一点点爬进她丑陋寒酸的房间。
这房间有多丑,她早已烂熟于心——她知道,也憎恨。涂成黄色的地板,床边铺着一块难看的“钩织”小地毯,毯上还有一条怪模怪样的“钩织”狗,每回她醒来,它总在朝她咧嘴笑;褪色的暗红墙纸;天花板上旧日漏雨留下的污痕和纵横交错的裂缝;窄小局促的盥洗架;印着紫玫瑰的褐色纸饰帘;小得不够用的梳妆台上,支着一面满是斑痕、横贯一道裂纹的旧镜子;一罐陈年的干花香料,是妈妈在她那传说中的蜜月里做的;一个贴满贝壳、绽开一角的盒子,是斯蒂克尔斯表姐在她那同样传说般的少女时代做的;一只缀珠针插,珠穗已掉了一半;唯一的一把椅子,黄色,硬邦邦的;斯特林曾祖母那张阴沉的老脸四周,用彩色毛线绣着一句早已褪色的旧题词:“人虽逝去,永不遗忘”;还有那些老辈亲戚的旧照片,早就从楼下的房间里被撵了出来。只有两幅画上的不是亲戚。一幅是旧的彩色石印画,画着一只小狗坐在雨中的门阶上。那幅画总叫瓦兰西难过。那只孤苦伶仃的小狗,就那么蜷在门阶上,淋着疾风骤雨!怎么就没有人打开门,放它进去呢?另一幅是用纸带封边装裱、颜色已经褪去的版画,画的是路易丝王后走下楼梯,是惠灵顿婶婶在她十岁生日那天慷慨赠给她的。十九年来,她看着它,厌恶着它,厌恶那位美丽、自鸣得意、心满意足的路易丝王后。可她从不敢毁掉它,也不敢把它移走。妈妈和斯蒂克尔斯表姐会惊骇万分,或者,照瓦兰西心里那不敬的说法,会大发一通脾气。
当然,这屋子里的房间没有一间不丑。但楼下多少还顾着些门面。那些从来没人看见的房间,是没钱去收拾的。瓦兰西有时觉得,只要准许她动手,即使不花钱,她也能亲手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得好一点。但她每回怯生生地提点建议,妈妈都一口否决,她便不再坚持。瓦兰西从来不坚持。她不敢。妈妈容不得人违拗。斯特林太太只要受了冒犯,就会摆出受辱的公爵夫人那副架子,一连怄上几天的气。
这个房间唯一让瓦兰西喜欢的地方,就是夜里她能独自待在这里,想哭便哭。
不过,一间只用来睡觉换衣服的房间,丑一点又有什么要紧呢?除此之外,瓦兰西从来不准独自待在房间里。照弗雷德里克·斯特林太太和斯蒂克尔斯表姐的看法,一个人想独处,必定是想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可她在蓝色城堡里的房间,却样样都尽如人意。
现实生活里的瓦兰西畏缩、驯服,任人摆布,受人冷落,可在白日梦里,她却常常放开自己,过得十分风光。斯特林家族连同那些旁支亲戚,谁也没察觉这一点,尤其是她妈妈和斯蒂克尔斯表姐。她们从不知道,瓦兰西有两个家——榆树街上那座丑陋的红砖匣子般的房子,和西班牙的蓝色城堡。从她记事起,她的心就一直住在蓝色城堡里。她还是个很小很小的孩子时,就发现自己有了这样一座城堡。只要闭上眼,她总能清清楚楚地看见它:松林覆盖的山巅上,角楼耸立,旗帜飘扬,城堡笼在淡淡的蓝色中,朦胧秀美,背后映着一个美丽而陌生的国度的晚霞。世间一切奇妙美好的东西,城堡里都有。可供王后佩戴的珠宝;月光与火焰织成的长袍;玫瑰与黄金铺就的卧榻;一长列一长列低缓的大理石阶梯,有硕大的白色饰瓮点缀,身披薄雾的纤细少女沿阶上下;大理石柱环绕的庭院里,泉水闪烁着泻落,夜莺在桃金娘丛中歌唱;明镜满壁的大厅里,只映着英俊的骑士和美丽的女子——她自己是其中最美丽的,男人们会为她的一瞥而死。支撑她熬过白日无聊时光的,只有夜晚纵情幻想的盼望。若知道瓦兰西在蓝色城堡里那些行径的一半,斯特林家族即使不是人人,也有绝大多数会活活吓死。
譬如,她在那里就有过好些恋人。哦,一次只有一个。他怀着骑士时代那满腔浪漫的热情向她求爱,经过长久的痴心守候和种种英勇冒险,终于赢得她的心,在蓝色城堡高悬旗帜的大礼拜堂里,与她隆重而盛大地成婚。
她十二岁时,这位恋人是个白皙的少年,有金色鬈发和天蓝的眼睛。十五岁时,他高大,黑发,面色苍白,当然仍然非英俊不可。二十岁时,他清心寡欲,耽于梦想,富于灵性。二十五岁时,他下颌轮廓分明,略带严峻,比起英俊,那张脸更显得刚毅粗犷。在蓝色城堡里,瓦兰西从来没有长过二十五岁,可最近——就在最近——她的男主人公有了一头泛红的黄褐色头发,笑时嘴角歪向一边,还有一段神秘的过去。
我倒不是说,瓦兰西渐渐长大、不再中意这些恋人时,会存心把他们杀死。无非是一个来了,另一个就淡去了。这种事在蓝色城堡里倒很方便。
可就在命运之日的这个早晨,瓦兰西却找不到蓝色城堡的钥匙。现实逼得她太紧,像条恼人的小狗,追在脚后跟吠叫。她二十九岁,孤独,无人爱慕,生得不好看——满门俊男美女,唯独她是个丑姑娘,既无过去,也无未来。回首来路,无论望出去多远,生活都是灰暗无色的,没有一星半点的深红或紫色。前路,无论望出去多远,也注定还是一样,直到她成了一片孤零零的小枯叶,攀附在寒冬的枝头。当一个女人发觉自己已找不到活着的理由——没有爱情,没有责任,没有目标,也没有希望——那一刻,她尝到的便是死亡的苦涩。
“可我还得活下去,因为我停不下来。我也许还得活到八十岁呢,”瓦兰西想着,心里涌起一阵惊慌。“我们个个都长寿得可怕。一想起来就叫我受不了。”
她很高兴下雨——或者该说,是在满心凄凉中觉得称意。今天不会有野餐了。每年这场野餐,是惠灵顿婶婶和惠灵顿叔叔——人们想起这两个人时,总是把婶婶放在前头——雷打不动的订婚纪念:三十年前,他们就是在一次野餐中订婚的。近几年来,这场野餐简直成了瓦兰西的噩梦。偏巧,像要捉弄她似的,这一天也是她的生日,而自从她过了二十五岁,就再没有人肯让她忘记这件事。
不管她多么讨厌去野餐,也从没动过不去的念头。她性子里似乎没有半点反叛的东西。野餐时,人人会对她说些什么,她都一清二楚。惠灵顿叔叔虽然实现了斯特林家族最高的志向,“娶个有钱的”,她依旧讨厌他,瞧不起他。他会像猪哼似的低声问她:“还没想过要结婚吗,亲爱的?”然后便放声大笑,他那些乏味的话总少不了这样一个收尾。瓦兰西怕得要命的惠灵顿婶婶,会告诉她奥利芙的新雪纺裙子,还有塞西尔最近那封情意绵绵的来信。瓦兰西非得显得满心欢喜、兴致勃勃,仿佛裙子和信都是她自己的,否则惠灵顿婶婶就会生气。瓦兰西早已打定主意,宁愿得罪上帝,也不愿得罪惠灵顿婶婶,因为上帝也许会原谅她,惠灵顿婶婶却绝不会。
胖得惊人的阿尔伯塔婶婶有个可亲的习惯,说起丈夫来,总只称一声“他”,仿佛世间再没别的雄性生灵。她始终忘不了,自己年轻时曾是个大美人。她会为瓦兰西蜡黄的皮肤惋惜一番——
“我真不明白,如今的姑娘怎么一个个都晒得这么黑。当我还是个姑娘的时候,皮肤可是玫瑰般红润、奶油般白皙。人家都说我是加拿大最漂亮的姑娘,亲爱的。”
赫伯特叔叔也许什么都不说——也许会打趣道:“你可越长越胖了,多丝!”于是人人都会笑,可怜的、瘦巴巴的小多丝会长胖,这念头真是滑稽透顶。
相貌堂堂、神情严肃的詹姆斯叔叔,瓦兰西虽不喜欢,却很尊重,因为都说他聪明得很,因此便成了家族里的智者——斯特林家的亲族中,聪明人着实不多——他多半会摆出猫头鹰般的神气,用为自己博来声名的那种讥讽口气说:“我想,你这些天正忙着置办嫁妆箱里的东西吧?”
本杰明叔叔则会喘吁吁地嘿嘿笑着,出几个他那讨厌透顶的谜语,再自己说出答案。
“多丝跟老鼠有什么不同?
“老鼠想把奶酪啃掉,多丝想把男人迷倒。”
这谜语瓦兰西听他问过五十遍,每一回都想拿东西砸他。可她从来没有砸过。第一,斯特林家族的人根本不做扔东西这种事;第二,本杰明叔叔是个有钱又没有子女的老鳏夫,瓦兰西从小听着告诫长大,要懂得敬畏他的钱财。她若得罪他,他就会把她从遗嘱里除名——假定她在遗嘱里有份的话。瓦兰西不想从本杰明叔叔的遗嘱里被除名。她穷了一辈子,深知贫穷那种磨人的辛酸。所以她忍受着他的谜语,甚至还一回回为它们挤出痛苦的微笑。
伊莎贝尔姑妈说话直冲冲的,像东风一样叫人不舒服,她会挑瓦兰西的不是——瓦兰西猜不出她会挑哪一点,因为伊莎贝尔姑妈从不重复,每回都找得到新东西来刺你一下。伊莎贝尔姑妈一向以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为傲,可别人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她听,她就不大喜欢了。瓦兰西从不说出自己的想法。
乔治安娜表姐——她的名字承自高祖母,而高祖母又是因乔治四世得名——会悲悲切切地一个个数出自上回野餐以来去世的亲友的名字,再念叨:“接下来我们当中,谁会头一个走呢?”
米尔德丽德姑妈能干得叫人透不过气,她会没完没了地对瓦兰西讲起自己的丈夫,还有她那些讨厌的神童娃娃,因为她找得到的人里,只有瓦兰西受得了。出于同样的缘故,格拉迪丝表姐——照斯特林家族对亲属关系的严格划分,她其实是隔了一辈的堂表亲——这位瘦高、自认天性敏感的女士,会详详细细地诉说神经炎给她带来的折磨。而奥利芙,整个斯特林家族引以为傲的姑娘,瓦兰西没有的,她全都有——美貌、好人缘、爱情——她会卖弄美貌,自恃人见人爱,还要把那枚象征爱情的钻石信物,在瓦兰西满含羡慕、看得眼花的眼前炫耀。
今天这一切都不会有了。也不用收拾装好那些茶匙了。这收拾的差事,总是留给瓦兰西和斯蒂克尔斯表姐。六年前有一回,惠灵顿婶婶那套结婚时的餐具里,丢了一把银茶匙。从此,那把银茶匙就在瓦兰西耳边没完没了。它的鬼魂像班柯一样,此后每回家宴都要现身。
哦,是的,瓦兰西清楚得很,野餐会是什么样子,她感激这场雨,把她救了出来。今年不会有野餐了。惠灵顿婶婶若不能在那个神圣的日子当天庆祝,就索性不庆祝。无论世上有些什么神,都该为此感谢他们。
既然不去野餐,瓦兰西便打定主意,下午若是雨停了,就上图书馆去,再借一本约翰·福斯特的书。瓦兰西从来不准看小说,但约翰·福斯特的书不是小说。那是“自然读物”——图书管理员这样告诉弗雷德里克·斯特林太太——“你知道,都是讲森林、鸟儿、虫子这一类东西的”。于是,瓦兰西获准读这些书——却仍免不了听些反对的话,因为她显然喜欢得太过分了。读书若为增长学识、加深信仰,那是允许的,甚至值得赞许,但能让人读得开心的书,却有危险。瓦兰西不知道自己的学识究竟有没有长进,可她隐约觉得,倘若多年前就读到了约翰·福斯特的书,自己的人生也许会是另一番模样。透过这些书,她仿佛能窥见另一个世界,从前她或许可以走进去,而如今,那道门对她已是永远紧锁。直到最近这一年,迪尔伍德的图书馆才有约翰·福斯特的书,虽然图书管理员告诉瓦兰西,他出名已经好几年了。
“他住在哪儿?”瓦兰西曾问。
“谁也不知道。看他的书,他必定是加拿大人,但除此以外,什么也打听不出来。他的出版商一个字也不肯说。约翰·福斯特很可能是个 nom de plume。他的书太受欢迎,在馆里根本放不住,虽然我实在看不出,书里有些什么值得大家那么赞不绝口。”
“我觉得这些书妙极了。”瓦兰西怯生生地说。
“哦——这个嘛——”克拉克森小姐带着居高临下的神气笑了笑,便把瓦兰西的见解撇到了一边,“我自己可谈不上多喜欢虫子。不过,看样子福斯特对虫子倒的确无所不知。”
瓦兰西也说不准自己是不是很喜欢虫子。约翰·福斯特对野生动物和昆虫生活的了解,多得近乎不可思议,可使她着迷的并不是这些。她很难说清那是什么——像有个始终不揭晓的谜,带着撩人心痒的诱惑——像在暗示,稍稍再往前一点,就藏着一个大秘密——又像那些美好而遗忘已久的事物传来的一缕回声,隐隐约约,难以捉摸——约翰·福斯特的魔力无法言说。
是的,她要去借一本福斯特的新书。她借《蓟花的收获》已是一个月前的事,妈妈想必总不至于反对了。瓦兰西把它读了四遍——有些段落,她整段整段都能背出来。
还有——她几乎拿定主意,要去找特伦特医生,看看心口那种古怪的疼痛。近来发作得颇频繁,心悸也越来越恼人,更不用说偶尔一阵晕眩,还有那种奇怪的气短。可她能不告诉任何人,自己去看他吗?这念头大胆极了。斯特林家族的人找医生看病,从来都得先开个家庭会议,得到詹姆斯叔叔的首肯。然后,他们才会去劳伦斯港找安布罗斯·马什医生,他娶了家族里的再从表亲阿德莱德·斯特林。
可瓦兰西不喜欢安布罗斯·马什医生。而且,劳伦斯港在十五英里外,若没人带她去,她也去不了。她不愿让任何人知道自己心脏的事。到时准会大惊小怪,家族里的每个人都会跑过来,把这件事议论一番,劝告她,叮嘱她,警告她,再讲起那些吓人的故事,说哪位姑婆姨婆,哪位远隔四十辈的堂表亲,也是“这个样子”,后来“毫无预兆,倒下就死了,亲爱的”。
伊莎贝尔姑妈会想起,她老早就说过,多丝那副样子,准是个会闹心脏病的姑娘——“老是那么瘦削憔悴”;惠灵顿叔叔会觉得这简直冒犯了他本人,毕竟“斯特林家族从来就没人得过心脏病”;乔治安娜会在一旁嘀咕她的不祥预感,声音却清清楚楚:“可怜的、亲爱的小多丝,只怕在世上待不长了”;格拉迪丝表姐会说:“哎呀,我的心脏这样已经好多年了。”那口气,仿佛别人连长一颗心脏都不应该;至于奥利芙——奥利芙只会显得美丽而高高在上,看着又健康得叫人讨厌,仿佛在说:“有我在,何必为了多丝这么个早已失色的多余人,大惊小怪?”
瓦兰西觉得,非到不得已,自己实在没法把这事告诉别人。她很有把握,自己的心脏根本没什么大毛病,犯不上提起这事,招来随后那一场折腾。今天她就悄悄溜去见特伦特医生。至于诊费,她还有父亲在她出生那天替她存进银行的两百加元。那笔钱,平日连利息也不准她动,但她会偷偷取出够付特伦特医生诊费的数目。
特伦特医生是个粗声粗气、说话直率、常常心不在焉的老头,可他虽只是偏僻的迪尔伍德的一位全科医生,却是公认的心脏病权威。特伦特医生已年逾七十,近来有传闻说,他打算不久就退休。十年前,他告诉格拉迪丝表姐,她的神经炎全是想象出来的,而且她还乐在其中,自那以后,斯特林家族就再没人去找过他。一个医生这样侮辱自己隔了一辈的堂表亲,当然不能再光顾他——更不用说他是长老会教徒,而斯特林家族的人全都去圣公会教堂。可对瓦兰西来说,一面是不忠于家族的魔鬼,一面是那片充斥着大惊小怪、吵嚷和劝告的深海;她想,还是跟魔鬼冒一回险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