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子
Frances Hodgson Burnett
第1章
塞德里克自己对这件事全然不知。甚至从来没人向他提起过。他知道爸爸是个英国人,因为他妈妈告诉过他;可是爸爸去世时,他还太小,已经记不得多少了,只记得爸爸身材高大,有一双蓝眼睛,唇上留着长长的胡须,让爸爸扛在肩上,满屋子走,真是件快活极了的事。爸爸去世后,塞德里克发觉,最好不要跟他妈妈谈起爸爸。父亲生病时,塞德里克被送到别处去了;等他回来,一切都已经结束。他母亲也病得很重,这时才刚能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她苍白而消瘦,漂亮的脸上,酒窝全不见了,一双眼睛显得又大又忧伤,身上穿着黑衣。
“亲亲,”塞德里克说(他爸爸总是这样叫她,小男孩也就学会了)——“亲亲,我爸爸好些了吗?”
他觉得她的双臂在发颤,便转过满是鬈发的小脑袋,望着她的脸。她脸上有一种神情,让他觉得自己快要哭出来了。
“亲亲,”他说,“他好了吗?”
忽然,他那颗满怀爱意的童心告诉他,这时最好用双臂搂住她的脖子,一遍又一遍地亲她,把柔软的小脸紧紧贴在她脸上。他便这样做了;她把脸伏在他肩头,伤心地哭起来,紧紧抱住他,仿佛再也不能放开。
“是的,他好了,”她抽泣着说,“他全好了,全好了,可是我们——我们只剩彼此了。再没有别人了。”
这时,他虽然还小,也明白了,他那高大、英俊、年轻的爸爸再也不会回来;爸爸死了,正像他听说过的那些死去的人一样,尽管他还不能确切明白,究竟是怎样一件奇怪的事,带来了这一切悲伤。因为每次提起爸爸,他妈妈总要哭,他便暗自拿定主意,最好不要常在她面前说起爸爸。他还发现,最好别让她一声不响、一动不动地坐着,只管望着炉火或窗外。他和他妈妈认识的人很少,过着在旁人看来也许十分寂寞的生活;只是塞德里克当时并不知道那是寂寞,直到年纪大些,听说了他们没有访客的缘故,才明白过来。那时有人告诉他,爸爸娶妈妈的时候,妈妈是个孤儿,在这世上无依无靠。她长得很美,受雇陪伴一位富有的老太太,那老太太待她并不好。有一天,塞德里克·埃罗尔上尉到那户人家做客,看见她跑上楼去,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她看起来那么温柔,那么纯真,又那么忧伤,上尉从此便忘不了她。后来发生了许多奇异的事,他们彼此熟悉,深深相爱,终于结为夫妻,尽管这桩婚事招来了好几个人的怨恨。其中最愤怒的,却是上尉的父亲。他住在英国,是个非常富有、地位显赫的老贵族,脾气极坏,极其厌恶美国,也厌恶美国人。他还有两个儿子,都比塞德里克上尉年长;依照法律,长子将继承家族的爵位和富饶壮丽的庄园;长子若去世,次子便是继承人。因此,塞德里克上尉虽出身这样显赫的家族,自己将来成为富人的机会却很小。
偏偏大自然把种种天赋赐给了小儿子,却不曾赐给他的两个哥哥。他面貌俊美,身姿匀称、强健而优雅;他笑容明朗,声音悦耳欢快;他勇敢、慷慨,有世上最善良的一颗心,似乎有本领让人人都爱他。两个哥哥却不是这样;他们都不英俊,也不怎么善良,更不聪明。小时候,他们在伊顿公学念书,并不受欢迎;上了大学,又对学业毫不在意,虚耗光阴,挥霍钱财,也没交到几个真正的朋友。他们的父亲老伯爵不断因他们失望、蒙羞;他的继承人丝毫没有给他那高贵的姓氏增光,看来将来也只能成为一个自私、挥霍无度、无足轻重的人,既无男儿气概,也无高尚的品格。老伯爵觉得,偏偏这个排行第三、将来只能分得很少一份财产的儿子,占尽了所有的天赋、所有的魅力、所有的力量和美貌,实在叫人难受。有时候,他几乎恨起这个英俊的年轻人来,因为那些本该与堂皇的爵位和宏伟的庄园相配的长处,仿佛都在他身上;可是,在老人那颗骄傲固执的心底,他又忍不住十分疼爱自己的小儿子。有一回,他一时气恼,便打发小儿子到美国旅行;他想让他走开一阵子,免得自己老拿他跟两个哥哥相比,惹自己生气。当时,两个哥哥放荡胡闹,给他添了许多麻烦。
可是,大约六个月后,他开始觉得孤单,心里暗暗盼着再见到儿子,便写信给塞德里克上尉,命令他回家。他写的这封信,与上尉刚写给父亲的一封信在途中错过了;上尉在信里讲到自己爱上了一个漂亮的美国姑娘,打算和她结婚。伯爵接到那封信,顿时勃然大怒。他的脾气虽坏,一生却还从未像读到上尉这封信时那样大发雷霆。信到的时候,他的贴身男仆正在屋里,眼看勋爵阁下气得发狂,简直以为他要中风了。他像猛虎一般发作了整整一个钟头,随后坐下来给儿子写信,命令他永远不许再靠近老家,也不许再给父亲或哥哥写信。他告诉儿子,爱怎么活就怎么活,爱死在哪里就死在哪里,从此与家族永远断绝关系,有生之年都休想得到父亲的帮助。
上尉读到这封信,十分伤心;他很喜欢英国,深爱着自己出生的那座美丽宅邸;就连那个坏脾气的老父亲,他也是爱着的,也体谅他屡屡失望的心情。可是他知道,今后不必再指望父亲的慈爱了。起初,他几乎不知该怎么办;他从小没学过谋生的本领,也没有做生意的经验,好在他有勇气,也有足够的决心。于是,他卖掉了自己在英国陆军的军职,费了一番周折,在纽约找到一份差事,便结了婚。生活同从前在英国时大不一样,可他年轻而幸福,盼着辛勤工作能给自己带来大好的前程。他在一条清静的街上有一所小房子,他的小男孩就在那里出生。一切简简单单,却又那么快活、那么愉悦,他从没有一刻后悔过,自己娶了那位富有的老太太身边漂亮的女伴,仅仅因为她那么温柔可爱,因为他爱她,她也爱他。她的确温柔可爱,她的小男孩既像她,也像他父亲。虽然他出生在这样一个清静、简朴的小家里,世上却仿佛从没有过比他更幸运的婴儿。第一,他总是健健康康,从不给任何人添麻烦;第二,他性情那么好,举止那么讨人喜欢,给人人带来快乐;第三,他长得那么漂亮,简直像画上的孩子。他并不像有些婴儿,出生时光着脑袋;他一生下来就有满头柔软纤细的金发,发梢微微卷起,六个月大时,便已成了一圈圈松松的鬈发。他有棕色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和一张可爱的小脸;他的腰背那么结实,双腿那么健壮,九个月大时竟忽然学会了走路。就婴儿而论,他实在很有礼貌,能认识他,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他仿佛觉得人人都是朋友;坐在童车里上街时,只要有人同他说话,他总会先用那双棕眼睛温柔又认真地看对方一眼,接着露出一个可爱而友好的微笑。因此,住在他家那条清静街道附近的人,没有一个不乐意见到他、同他说话——就连街角杂货店的老板也不例外,而他可是公认的天底下脾气最坏的人。一个月一个月过去,他越长越漂亮,也越长越有趣。
等他长大些,能跟着保姆出门了,便拖着一辆小车,身穿白色褶裥短裙,金色的鬈发上,一顶白色大帽子向后斜戴着。他漂亮、强壮,脸色红润,走到哪里都引人注目。保姆回家便讲给他妈妈听,说哪些太太叫停了马车,来看他,和他说话;听他那么快快活活地同她们交谈,仿佛早已相识,她们又是多么高兴。他最迷人的地方,就是交朋友时那股快活、毫不怯生而又稚气有趣的劲儿。我想,这是因为他天生就很信任人,有一颗善良的童心,能体谅每一个人;他喜欢自己舒心自在,也盼望人人都能这样。因此,身边人的心情,他总能很快领会。也许,这份体贴也来自他常同父母在一起,而他们总是慈爱、周到、温柔,又有教养。在家里,他从未听过一句刻薄或无礼的话;人们总是疼他、爱抚他、温柔地待他,因此,他的童心便充满了善意和纯真的温情。他总听见人们用好听、亲昵的称呼叫他妈妈,自己同她说话时,也就学着这样叫;他总看见爸爸守护她,细心照料她,于是也学会了体贴她。
所以,当他知道爸爸再也不会回来,又看见他妈妈那样悲伤,他那颗善良的童心里,便渐渐生出一个念头:一定要尽自己所能,让她快活。他几乎还是个婴儿,可每逢爬上她的膝头亲她,把满头鬈发的小脑袋贴在她颈边,或拿来玩具和图画书给她看,或在她躺在沙发上时,安安静静地蜷在她身旁,心里都有这个念头。他还太小,想不出别的办法,便做自己能做的事;他哪里懂得,自己给了她多少安慰。
“啊,玛丽!”有一回,他听见她对家里的老女仆说,“我敢肯定,他正用他那天真的法子想帮我——我知道他是。有时候,他看着我,那小小的眼神满是爱意,又带着疑惑,好像在替我难过;接着,他就会过来同我亲热,或拿点什么给我看。他真是个小小的男子汉,我真的觉得他心里明白。”
他渐渐长大,有了许多稚气有趣的小举动,叫人看得津津有味,笑得十分开心。有他陪伴,他母亲几乎无意再找旁人做伴。他们常一道散步,一道说话,一道玩耍。他很小就学会了读书;从那以后,晚上常躺在炉前的地毯上,大声念书——有时念故事,有时念大人看的大部头书,有时甚至念报纸;这样的晚上,玛丽常在厨房里听见埃罗尔太太被他说出的有趣话逗得开怀大笑。
“说真的,”玛丽对杂货店老板说,“见了他那些有趣的小举动,谁能忍得住不笑——还有他说的那些老大人话!新总统获提名的那天晚上,他不是走进我的厨房,站在炉火前,两手插在小口袋里,好看得像画里的人儿,那张天真无邪的小脸,严肃得像个法官吗?他对我说:‘玛丽,’他说,‘我对选举很感兴趣,’他说,‘我是共和党人,亲亲也是。玛丽,你是共和党人吗?’‘半点也不是,’我说,‘我可是最忠实的民主党人!’他抬眼望着我,那眼神直叫人心软,又说:‘玛丽,’他说,‘这个国家要完了。’从那天起,没有一天他不跟我争辩,劝我改换党派。”
玛丽非常疼他,也非常以他为傲。自他出生,她就一直跟着他母亲;他父亲去世以后,厨娘、女仆、保姆,家里的一切活计都由她担当。她为他匀称强健的小身子和有礼的举止而自豪,尤其以他的鬈发为傲,那亮泽的头发在额前波浪般起伏,一绺绺漂亮的长鬈发垂在肩头。她甘愿从早忙到晚,帮他妈妈给他缝制一套套小衣服,又收拾得整整齐齐。
“贵族气派,是吗?”她常说,“真的,我倒想看看,第五大道上哪个孩子能有他那副模样,走起路来能有他那么神气。他穿着那条黑天鹅绒小裙子,是拿太太的旧长裙改的,男人、女人、小孩,个个都回头看他;他昂着小脑袋,满头鬈发飘扬,闪闪发亮。他那副模样,就像个小勋爵。”
塞德里克不知道自己像个小勋爵;他连勋爵是什么也不知道。他最要好的朋友,是街角杂货店的老板——那个坏脾气的杂货店老板,却从来不对他发脾气。他名叫霍布斯先生,塞德里克对他十分钦佩,也十分尊敬。他认为霍布斯先生既富有又有势力,因为店里有那么多东西——西梅干、无花果、橙子、饼干——而且还有一匹马和一辆货车。塞德里克喜欢送牛奶的人、面包师傅,也喜欢卖苹果的老妇人,可他最喜欢的还是霍布斯先生。两人十分亲近,他天天去看他,常常陪他坐上好久,谈论眼下的种种事情。他们竟能找到那么多话题,实在令人惊奇——比如美国独立日。一谈起美国独立日,简直没个完。霍布斯先生对“英国人”很没有好感;他把美国独立战争的经过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讲了许多精彩又饱含爱国热情的故事,说敌人如何卑鄙,独立战争中的英雄如何勇敢,甚至还慷慨地背诵了《独立宣言》中的一部分。
塞德里克听得兴奋极了,眼睛发亮,脸颊通红,满头鬈发都揉乱了,蓬蓬松松,像一把金黄色的拖把。回到家,他急着讲给他妈妈听,连吃顿饭的工夫都等不及。也许,最早使他对政治发生兴趣的,正是霍布斯先生。霍布斯先生喜欢看报,因此塞德里克听到了不少华盛顿发生的事;总统有没有尽自己的职责,霍布斯先生也会告诉他。有一回碰上选举,他觉得这一切都十分了不起;大概,要不是霍布斯先生和塞德里克,这个国家就要毁了。
霍布斯先生带他去看一场盛大的火炬游行。许多举着火炬的人,事后还记得有个身材粗壮的男人站在路灯柱旁边,肩上托着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小男孩高声喊着,在空中挥舞帽子。
那次选举过后不久,塞德里克七岁多、还不到八岁的时候,发生了那件十分奇异的事,使他的生活有了那样惊人的变化。说来也巧,事情发生那天,他刚和霍布斯先生聊过英国和女王;霍布斯先生把贵族狠狠数落了一通,尤其对伯爵和侯爵愤愤不平。那天上午天气炎热;塞德里克和几个朋友玩了一阵当兵的游戏,便进店里歇息,见霍布斯先生正看着一页《伦敦新闻画报》,满脸怒气,上头印着一幅宫廷典礼的图画。
“哼,”他说,“他们眼下就是这样胡闹;可总有一天,被他们踩在脚下的人会站起来,把他们炸上天去——伯爵、侯爵,全都算上!到时候就有他们受的了!那一天快来了,他们可得当心!”
塞德里克照常坐在高脚凳上,把帽子往后推了推,双手插进口袋,算是向霍布斯先生表示一点含蓄的敬意。
“您从前认识很多侯爵吗,霍布斯先生?”塞德里克问——“或者伯爵?”
“没有,”霍布斯先生气愤地回答,“当然没有。我倒要看看,他们哪个敢跨进我的店门;我就这一句话!那些贪婪的暴君,休想坐到我的饼干桶上来!”
他对自己这番话十分得意,又得意地环顾四周,擦了擦额头。
“他们要是更懂事一点,也许就不当伯爵了,”塞德里克说,对他们这种不幸的处境,心里隐隐生出些同情。
“不会?”霍布斯先生说,“他们偏还引以为荣呢!骨子里就是这样。一群坏东西。”
他们正说着话,玛丽来了。
塞德里克以为她也许是来买糖的,可她不是。她脸色微微发白,仿佛正为什么事激动着。
“回家吧,宝贝,”她说,“太太找你呢。”
塞德里克从凳子上滑下来。
“她是要我陪她出去吗,玛丽?”他问,“再见,霍布斯先生。我还会来看您的。”
他惊讶地看见,玛丽竟怔怔地盯着他,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不停地摇头。
“怎么了,玛丽?”他说,“是天气太热吗?”
“不是,”玛丽说,“不过,咱们遇上怪事了。”
“亲亲是晒得头疼了吗?”他焦急地问。
可也不是这回事。他回到自己家时,门前停着一辆双座轿式马车,有人正在小客厅里和他妈妈说话。玛丽急忙把他带上楼,给他换上最好的一套奶油色法兰绒夏装,在腰间系上红色的腰巾,又把他的鬈发梳顺。
“勋爵,是吗?”他听见她说,“还有贵族和乡绅。唉!让他们倒霉去吧!还真是勋爵——真倒霉。”
这一切实在叫人不明白,不过他相信,他妈妈准会告诉他,到底是什么事让人这样激动,便由着玛丽自怨自叹,没有多问。衣服穿好后,他跑下楼,走进客厅。一位身材瘦高、面容尖削的老先生坐在扶手椅里。他母亲站在旁边,脸色苍白,他看见她眼里含着泪。
“啊!塞迪!”她叫起来,跑到她的小男孩身边,一把将他搂在怀里,惊慌不安地亲吻他。“啊!塞迪,宝贝!”
那位瘦高的老先生从椅子上站起来,用锐利的目光打量塞德里克。他一面看,一面用瘦骨嶙峋的手摩挲着尖瘦的下巴。
他看上去并没有半点不悦。
“那么,”他终于慢慢地说——“那么,这就是小方特勒罗伊勋爵了。”




